免责申明

由于飞帆泰的设备是按照最现代化的生产和测试标准流程生产的。精心挑选的部件和精确的生产,产品更加可靠,产品寿命更长。飞帆泰向原买方保证,交付的每个飞帆泰显示器在装运时都无材料或工艺缺陷,并且交付的每个此类模块符合自原装运日期起的24个月内出货规定(另有规定除外)。

本保修条款仅限于修理或更换不符合规格的飞帆泰设备,前提是该产品已被退回飞帆泰,已预付运费,并且经品检后,该产品当在规定的货值内符合维修或更换的条件。本保证取代所有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商户能力的保证和适合某一特定项目的的保证。

保修期内的所有索赔必须在发生导致索赔的情况后立即提出,并且必须在适用的保修期内由飞帆泰或其授权代表接收。这类权利要求应当包括产品类型和序列号,以及引起权利要求情况的完整说明。在退回任何产品进行维修和/或调整之前,必须获得飞帆泰或其授权代表关于退货的书面授权,以及关于如何和在何处装运这些产品的说明。任何退回的检验的产品应通过飞帆泰认可的运输方式(预付运费)。飞帆泰有权拒绝任何未及时报告的保修索赔,以及任何已更改或已通过不可接受的运输方式装运的物品的保修索赔。当产品被退回检查和检验时,或由于任何其他原因,即使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合格,客户仍应对因包装或搬运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坏和运输途中的损失负责。在所有情况下,飞帆泰全权负责确定故障的原因和性质,飞帆泰的决定应为最终决定。如果发现产品无故退货,并且仍然可以使用,则会通知客户,并由客户承担退货费用。此外,飞帆泰可按情况决定对退回的产品收取测试和检验费用。

卖方的损害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卖方就所提供或将要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视情况而定)收到的付款(如有),这是索赔或争议的主题。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均不对附带的、间接的或特殊的损害负责。对第三方的责任,因卖方的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包括死亡,应根据适用法律确定,上述总责任限制不得解释为对卖方的任何此类人身伤害,包括死亡的损害赔偿的限制。

保修期内更换的物品保修

在保修期内更换故障模块时,原保修期或90天中的较大者将是剩余保修期。更换的部件不提供新的保修。

医疗设备相关

“警告:请勿用于医疗设备”

卖方的产品未经飞帆泰的最高管理层事先明确书面批准,不得作为医疗设备或系统的关键部件使用。如本文所述,“医疗设备或系统”指的是支持或维持生命的设备,如果不能按照标签中提供的使用说明正确使用,则可合理预期会对用户造成的重大伤害。“关键部件”是指医疗设备或系统中的任何部件,其故障可以合理地预期会导致医疗设备或系统的故障或影响其安全性或有效性。

如有缺陷情况

如果设备在保修期内有缺陷,请直接联系飞帆泰。在下列情况下,保修期为自购买之日起24个月:

  • 如果未经飞帆泰事先批准,将设备打开或拆卸,所有保证无效。
  • 由于操作或操作不当、安装或存放不当、连接不当以及不可抗力或其它外部影响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 对于保修索赔,飞帆泰保留更换有缺陷的部件或更换设备的权利。
  • 交换的零件或设备为飞帆泰的财产。
  • 损害赔偿除外,它非制造商的故意或重大过失。
  • 保修期满后,保修索赔失效。
  • 任何保修要求必须附有购买证明(收据或发票)。